督学高级研修项目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《教育督导条例》和《督学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建设一支高水平、专业化、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,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特开展督学在职提高培训。

【培训对象】

任职一年以上的督学。

【培训目标】

帮助督学开阔教育视野、更新知识结构、提升专业能力。具体目标为: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和教育理论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;全面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进一步掌握教育督导理论知识和督导方法;提升督学的政策法规意识、教育督导理论水平、业务素养和开展教育督导的实践能力。

【培训时间】

不少于72学时。

【培训方式】

集中学习+网络研修+自学。

【部分课程】

注:仅列举部分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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