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广东省清远市督学高级研修项目

 一、研修背景与政策依据

《教育督导条例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“国家实行督学制度”,这为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,同时也对督学的任职条件提出了更为明确的、专业化的要求;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着重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,强化国家教育督导,创新教育督导体制、机制,改革教育督导方式、方法,强化教育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;2014年《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》中提出,要加强督学队伍建设,完善督学管理制度,转变教育管理方式,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;2016年教育部印发的《督学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督[2016]2号)指出,应加强国家教育督导,加强督学队伍建设,促进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,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;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开展实施,对督学队伍建设和督学专业化水平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
加强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,建设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责任心强、业务精湛的,以专职督学为主、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督导队伍,全面提升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,已成为推进教育督导改革迫在眉睫的任务。

二、研修对象

广东省清远市的现任省、市、县督学,共计xx人。

三、研修主题

推进教育现代化背景下的督学能力提升。

四、研修目标

总目标:培养一批视野开阔、底蕴深厚、理念前沿、专业精湛、督导策略与风格独特、研究与创新能力较强的专家型督学,发挥其在省内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。

五、研修时间与地点

1.研修时间

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02月26日,共计90天。

2.研修地点

集中研修: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开培训基地。

网络研修: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(以下简称网院,网址为:www.enaea.edu.cn)。

六、研修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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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研修方式

采用集中学习与网络研修相结合,专家引领、同伴互助与个人自学相结合,案例分析借鉴经验与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相结合,反思凝练与创新引领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。

八、研修环节

本次研修分“集中学习—参观考察—网络研修—总结反思”四个阶段,包括集中学习、参观考察、网络研修、自学读书、总结反思等环节。

九、研修进度安排

根据项目安排,分为项目筹备、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三个阶段。

十、研修考核评价

本次培训考核采用百分制评价方法,学员参与完成所有培训环节,出勤率达标,完成必修课程学习,积极参与主题研讨和专家答疑活动,提交读书笔记、研修成果,各项成绩累计达到70分以上者,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。

十一、研修组织管理

为保证培训顺利实施,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督导室联合,成立项目执行办公室,组建相关工作团队。

1.项目领导小组

职责:组织协调本次培训工作。

成员: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主任郭垒;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王振华。

2.项目专家组

职责: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、论证,保障其科学有效。

专家组核心成员:郑晓东、杨国顺、张振忠。

3.项目执行办公室

职责:负责管理与实施。

成员: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朱颖;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副主任于维涛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副主任柏杨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项目主任刘春晓。

4.班主任团队

职责:专业班主任负责专业引领,行政班主任负责后勤保障、生活服务等全程服务。

成员: 胡蕊(班主任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集中面授管理负责人)

王辉(副班主任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集中面授管理负责人)

张丽彬(副班主任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线上教学管理)

孙萌(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基础教育事业部教务管理)

李源(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基础教育事业部教务管理)

5.班委会

根据班主任的统筹安排在学员中按班级组建产生。

十二、研修保障

1.经费预算。为保证培训顺利实施,清远市人民政府都督室提前做好培训经费的预算保障,细化经费用途,落实经费管理,确保培训经费严格用于培训相关工作。

2.技术支持。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为参训学员提供便捷流畅的在线学习平台,通过稳定的服务器集群和庞大的网络带宽保障大规模培训。为确保培训成功实施,项目办配备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平台,并协助管理者和学员解决相关技术问题,全力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。

3.后勤保障。教学条件: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基地教学设施完备,拥有多种规格的会议厅,各种功能的授课室,现代化设施配套齐全,能满足各种培训活动的需要;能提供体育活动场所,学员在课程之余可以进行各种体育活动。食宿条件: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基地有专门为校长培训设置的住宿场所,设施齐全、管理规范、能为学员提供安全、卫生、方便的住宿环境。交通保障:为学员选择安全、舒适、整洁的交通工具,确保学员的人身安全和乘坐舒适。

十三、研修费用

集中研修费用:xxx元/人/天(含专家课酬、场地费用、考察费用、组织管理费用等),往返交通、食宿费用由学员自行解决;网络研修费用:xx元/课时/人(含课程建设费用、平台使用费用、教学管理费用等)。

十四、联系方式

1.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督导室

联系人:朱颖

联系人:刘春晓

通讯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办公楼六〇三室

邮编:102627